婚前买的房子,婚后产生的租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?
答案是不一定,有争议。
从法律法规司法实务的角度来讲,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,极少数情况下认定是个人财产,为什么?
首先租金属于孳息,孳息是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,利息而是存款的资金,租金就是房屋的孳息。按民法典解释,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,除资金和自然增值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换言之,资金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这么说租金就不应该属于共同财产,可是和存款利息相比,租金的性质要复杂些。
我们把钱存到银行以后就什么都不用管,但出租房屋后得对房屋、对租客进行管理,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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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。实务中法院往往将租金认定为经营获取的收益,进而将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认定为共同财产,其中的法理是这样的,我们区分一项收益是否夫妻共同财产,主要看你是否付出了主动管理,只要你付出了劳动,我们就假定你在家庭生活其他方面付出少了,比如家务,而这方面我们假定是由你的配偶来补足的,所以看上去是你一个人在管理房屋,实际上是两个人在共同管理,一个人负责前台,一个人负责后勤,所以收益也必须共享。
其实婚前股票也是同样的道理,婚后如果不再操作,等离婚的时候即便有增值也是个人财产,如果你操作了,那就是进行了主动管理,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增值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实务中多数法人都会把租金默认为需要付出劳动,从而获取的经营性收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只有少数情况下会认定为个人财产。
所以婚前买的房子,婚后产生的租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?这就要看是否有对租房事务进行过管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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